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為深入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增強青少年禁毒意識,當天上午,我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宗販賣毒品案,并邀請松崗中學20名學生到現場旁聽,讓學生們“零距離”接受禁毒法治教育,直觀感受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1月15日至16日,被告人陳某蔚在清城區(qū)永安街永安樓先后三次將總計重約3克的毒品K粉販賣給吸毒人員蔡某,共收取毒資人民幣2100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四款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為了更好地引導學生們樹立正確的“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理念,法官張國恩在對被告人進行庭審教育之余,還利用該案對旁聽學生進行警示教育,提醒他們要遵紀守法,遠離毒品。
庭審結束后,我院團委副書記陳艷君還詳細地為學生們講解了毒品的種類、毒品犯罪的特點及危害等相關知識,教育學生們要擯棄對毒品的好奇心,不沾染毒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此次旁聽活動,我院將禁毒課堂“搬”到法庭,用鮮活的案例讓學生們切身感受到了毒品的危害和法律對毒品犯罪行為嚴厲打擊的態(tài)度。同學們紛紛表示十分震撼:“第一次‘零距離’接觸庭審現場,感受到了法庭的莊嚴,也更加深刻認識到毒品對自身、對家庭、對社會的危害,我們今后一定要珍惜生命,遠離毒品,爭當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研究室 陳智敏、麥煥瓊)